| 各团体会员、书法爱好者: 2024年度聊城市书协个人会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申报,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书法爱好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。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二、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会员申报表,申报表需提供纸质版本,粘贴个人证件照,纸质申报表上需要各团体会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;请备好本人两寸证件照2张,个人临摹、创作书法作品共2件,艺术成果等相关证明(获奖证书、入展及其他相关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论文著作原件等),本人姓名与艺术成果证明材料不符的,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。凡手续材料不完备者均视为条件不符。 三、各团体会员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需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整理好,于2024年12日10日前报送(寄)市书协(附申报汇总表)。 四、请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,表格内容填写不全、申报材料不齐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登记。务请严格把关,按时报送。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。 五、申报表在附件下载,或在聊城市书法家协会官网下载。 邮寄地址:聊城市花园路人民公园内聊城书画艺术馆 2024年11月6日 聊城市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为推动聊城书法事业繁荣发展,根据《聊城市书法家协会章程》规定,结合会员发展工作实际,经聊城市书法家协会一届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,制定本细则。 二、在书法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,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; 三、在省级以上出版社、专业书法报刊发表较高理论水平的论文一篇以上者。 四、从事教育、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,参考下列条件之一: 五、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,每年第四季度审批当年审报的新会员。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交相关县(市区)审核汇总上报。各县(市区)会员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《入会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报送市书协办公室,逾期列入下一季度申批程序。 六、申报附件:相关获奖、入展及其他相关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四尺整纸以内临摹、创作作品各一件,本人二寸彩照二张。 七、会员发展工作由市书协主席团按本细则严格审批,适时在聊城市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布结果。 八、本细则解释权属聊城市书法家协会。 九、本细则于二0二0年十月起执行。 |
关于2024年度聊城市书法家协会个人新会员 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4年11月06日 点击:
